第101章 番外:傲景岚卓
  米塔大婶家的傲景,从小到大,在村子里都是很出名的。因为他是村子里长得最招人喜欢的孩子。

  虽然米塔大婶家的赤赢,是草原上公认的草原第一美男子,但是少年和男孩子之间,是无法对比的,差了四岁的了年龄,让两个绝美的少年避免了被拿来相互比较。

  不过,傲景也有吃亏的地方,因为赤赢成年时,他还是个孩子,所以当赤赢摘得了草原第一美男子名号时,他还是个孩子。当他长大是,赤赢已经稳坐了草原第一美男子,没有人提及来换掉他了。

  所以,傲景就这样与草原第一美男子失之交臂。

  不过,傲景是个不看脸的,他一向佩服自己的四哥,尤其是佩服四哥赤赢的“打遍天下无敌手”,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成为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大侠。

  所以,他从小就勤练武艺,整天的挥汗洒血,练武极为刻苦,从不喊疼不喊累。傲景在家里的身份有些特殊,他是既与耶华他们三兄弟有血缘关系,又与赤赢有血缘关系的孩子。

  因为米塔大婶的偏心,所以傲景在她面前,永远都排在了耶华他们三个兄弟之后。而格桑大叔为了顾及赤赢,格外的偏心赤赢,就这样傲景在阿爸格桑面前,也不吃香。

  就这么长大的孩子,反而养出了嘻嘻哈哈成天爱笑的样子,不仅成了家里的开心果,也成了村子里最招人喜欢的小孩子。

  村子里面的人一提到傲景,都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他啊,是格桑和米塔的儿子,长得小模样可标致了,俊俏极了,老招人喜欢了。也不知道格桑和米塔是怎么生出了这么个可爱的孩子的,我恨不得抱回家里来养。”

  所以,人生前十三年,傲景虽然是爹不疼娘不爱,但是倒是不缺夸赞,整日无忧无虑,一心一意的想要练好武艺闯江湖。

  如果说,傲景的一生,是什么时候开始初尝愁滋味,用傲景的话说:“那是一个阳光倾洒的清晨……”

  那是遇到了岚卓的那个清晨,那个他们都只有十三岁的清晨。

  傲景一向习惯早起练武,有时候他并不会跟着耶华他们去常去的山坡,而是愿意跑到村后较远的草场去。因为他一直觉得那一边的青草味更加浓郁,夹杂着泥土的方向。

  傲景的鞭法一向耍的好,但是挎刀一直不顺手。十三岁的小少年,还在长个子中,一把要赶上他高的大挎刀,他耍成这样,在同龄人中,已经是相当不错的。但是,以赤赢为目标的傲景却说什么也不服输,除了每天固定耍鞭法时,练刀练的更勤快。

  那天,他依旧在老地方练刀,忽然感觉身后的草丛里,有东西靠近。他屏住呼吸,静等身后的东西靠近。可是,那东西似乎被惊住了,愣愣的停在原地,并未靠近。

  傲景回身,看见草丛里似乎藏了什么,笑着道:“你自己送上门的,我一定要抓住你!”他迅速的抽出了一把匕首,利刃飞出,直朝那东西飞了过去。

  忽然,远处传来一声悦耳的呼唤声:“不要,住手!”

  可是,匕首已经脱手,傲景想要收手已经来不及了。但是他单手抵地,直接朝着匕首飞奔的方向扑了过去,追上时,赤手空拳的朝着匕首尾端用力一推。

  结果,他摔在了地上,但是匕首因为他的干扰,落到了原目标的右侧。这时,傲景才发觉,草丛里蹲着的竟然是一只兔子,一只受了伤的兔子。它的一条后腿明显的绑了布条,不过已经渗出血来了。

  刚才喊话的小姑娘跑了过来,伸手从草丛中抱出兔子,对傲景解释:“它受伤了,我是早上发现它的,我帮它包扎好后,想要再去帮它找些草药,就将它藏在了这里,吓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