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蒋谣平静地拿起面前的酒杯,喝了一口,放下:

  “快乐不是那么容易就得到的。”

  “但我原本以为对你来说很容易。”

  “?”

  “因为你是一个容易满足的人,不像我……”

  蒋谣苦笑:“就算是这样,快乐也不是应得的。”

  “不过,”一阵沉默之后,秦锐忽然说,“有段时间我能够感觉到你有点不一样。”

  “?”她抬起眼睛看着他,像是在听一个笑话。

  “那段时间的你……好像活在梦里一样。”

  她愣住了,错愕地看着他,埋藏在记忆深处的东西忽然被挖了出来,叫她不知道怎么面对才好。

  “但……”过了好一会儿,蒋谣才拿起酒杯,把里面剩下的红色液体全部喝完,“梦总要醒的。醒了之后,你看见的也许是一个比入梦之前更糟糕的世界。”

  秦锐没有说话,只是跟她的空杯子碰了一下,然后仰头喝完了自己杯里的酒。

  整个周末,蒋谣虽然已经病愈,但整个人仍有些懒洋洋的,好像什么都不愿意去想,什么都不愿意去做,她在家里躺了两天,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心想:冬天又来了。

  星期一早晨,蒋谣回到办公室,马不停蹄地处理完一大堆上周落下的工作,结果还没来得及吃午饭就被秦锐塞进了商务车。

  去的路上,她又开始走神。她看到车窗上倒映出来的自己的脸,告诉自己:有些事,必须拿出勇气去面对。

  当蒋谣跟随秦锐他们一起走进会议室的时候,祝嘉译已经坐在那里了。所有人自然又是一番客气地寒暄,她安静地站在那里,忍不住打量起同样安静的他。

  他似乎比以前壮了些,变成了那种像是经常出入健身房的身材,他的肩变宽了,因此显得头比以前小。他把头发剪了,原来那头几乎已经到肩膀的长发,如今却变成了短发,虽然不至于像板寸那么短,可是总让人觉得……不太习惯。他脸上的轮廓比以前更深了,尤其是眉骨,这让他的眼睛看上去变得深邃,而不是原来那张,总是爱笑的娃娃脸。可是,如果非要说的话,其实改变得最多的并不是他的轮廓与线条,而是眼神。

  他变得成熟了,成熟很多。可以说,他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男人,而不是再是……一个年轻人。

  她想不出用什么形容词来形容他——其实,她觉得自己也没必要去挖空心思想那些形容词。他就是他。她记忆中的那个,爱撒娇的大男孩,早就随着时光消失了。从她说分手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经失去他了。

  蒋谣在座位上坐下,有些担心他又要对她冷嘲热讽,然而他却只是安静地坐着,从头到尾,都是如此。

  他就坐在她斜对面,她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他。可是她没有那种勇气,没有与他四目交接的勇气。她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这么窝囊地面对过一个人,这个世界上,只有“祝嘉译”这三个字会叫她愧疚、难堪、尴尬、无可奈何……

  在她目光所及之处,是他的手。他左手虎口的地方有一颗痣,不深,非常浅,就跟他右眼眼角上的那颗痣一样。她忽然想起曾经有一次,他们躺在他那间小小的公寓里,只开了一盏昏暗的床头灯,他从身后抱着她,她则捏着他的手掌放到灯光下。

  “你的生命线很长,说明你能活很久。”她的口吻简直像一个巫婆。

  身后的年轻人轻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你的事业线也不错,”她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