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结伴而行
的游荡者什么也不穿,这柄匕首也未必能破坏掉他肚皮上的防御力,给他带来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剑齿山是坎普纳维亚附近地势最高也是最险要的一座山峰,山下的丛林中聚居着大量的野兽,无论是“红鬃鬣狗”还是“山地野狼”,又或者是展开翅膀足有三、四个人宽的“吸血红蝙蝠”,都普遍比它们在散落在别处的近亲们要高出一两级,分别从八级到十级不等。而且它们居住的密度非常大,通常都是成群结队地聚集在一起,这使我们前进的速度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当然,这种影响并不完全是战斗带来的:

  “弦歌雅意,把这只蝙蝠的皮剥下来……我让你剥你就剥嘛,还有碎布片、还有翅膀、还有指甲……这些都是钱啊,积少成多哟……啊,铁矿石!长三角,把那块矿石挖出来,对,全挖出来,包括石头……射日,射日!把对野狼的眼珠拿着,什么?背包已经满了?让我拿?让我一个温柔较弱的女孩子拿那么可怕的东西,你难道不知道什么是害臊吗?把你的包拿过来……哎呀哎呀,把这些东西都扔掉……我知道这是任务物品,你再去做一遍不就成了,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啊……啊,鼠尾草,这里有那么多药草,该死该死,怎么就没有一个学习药剂学的,这可都是钱啊……”

  正如你所看见的,魔法少女妃茵似乎对于任何可以变卖成货币的物品都有着异乎寻常的收藏癖,每当一场战斗结束后,她都恨不能用最细密的篦子把战场反复篦上他两三遍才好,凡是能够带走的战利品,哪怕是最不值钱的动物指甲之类的东西,她都绝不会把它们留下,而是想方设法把它们装进背包里带走。凡是她打扫过的战场,就连尸体腐烂得都会特别快——因为这些尸体实在已经没有剩下多少可以腐烂的东西了。

  “又是一群野狼,怎么办?”长三角指着左前方的树丛问道。这群野狼并没有阻挡在我们上山的必经之路上,如果我们绕道而行,根本就不会惊动它们。

  妃茵向那群野狼盘踞的地方看了两眼,脸上露出难以决断的表情:在她眼中,这些巨大且凶残的野兽无异于一堆长着爪牙和皮毛的金币,就这样平白地放过它们,实在是于心不甘;但是直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走上山坡,每个人的口袋就差不多都已经填满了三分之二,照这样下去,那些将会从强盗手中夺取的、更值钱的战利品或许就无处可放了。浪费时间还是浪费金钱?这对于魔法小财迷来说显然是个难以决断的选择。

  “你们婆婆妈妈个什么劲儿哟?先把它们杀光再说!”正在妃茵犹豫的当口,我们中的另外一个家伙已经单枪匹马迫不及待地冲了出去。只要听到他粗鲁奔放的语言和嘶哑莽撞的声音就知道,我们的牧师又暴走了。

  如果说魔法师妃茵只是沉浸于货币的兑换、对于不牵涉金钱的其他事物并不缺乏一些基本的理性判断的话,那么名叫长弓射日的矮子则完全是一个无可救药的——用妃茵的评价来说——变态杀人狂。他是个典型的暴力崇拜者,嗜血狂人,虐尸者,对于杀戮有着发自血脉深处不可遏止的狂热。他绝对具有成为优秀狂战士的巨大潜质,只要还有一个活着的对手,他就不会回复清醒。就算是最凶狠的魔兽,也会在他彪悍骁勇的身姿面前感到汗颜。至于他的牧师职业——那绝对是反讽:谁见过这样一个会抡着棍子冲锋陷阵的牧师?

  长弓射日的武器绝对值得一提。当我们第一次迎接战斗的时候,我还按照常规高举盾牌站在他和妃茵的身前,没想到他一个冲锋就从我的腰带下面窜了出去,迎上了一头八级的鬣狗。他手里拿着一根短法杖,大约只有我的前臂那么长——当然,在矮人手中它看起来显得更长一些。正当我认定了他要为这愚蠢的举动接受教训的时候,他的惊人举动立刻使我大脑缺氧了……

  他双手抓住法杖的两端,左右用力一扯,居然把它拉成了两段,中间用一条铁链连在一起。紧接着,他紧握一端反手一抡,嘴里以一种含糊而带着特别的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