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 赖福和安全部
  “兴华,咱们这么做值得吗?我是说这个事情只要大都督一纸命令就可以解决的,为什么非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呢?”

  虽然玻璃厂的工人们在罗剑和柳兰以及扬州府的支持下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但史可法却高兴不起来。

  “怎么不值得?扬州府虽然受到很大的损失,但这个事情起到了示范和导向的作用,如果再有工厂苛待工人,我想他们也会起来反抗的。”罗剑说道。

  “罗大哥、督师,这其实只是权宜之计,以后工厂会越来越多,如果都靠政府出面来解决问题,肯定是不行的,咱们必须立法,从法律层面上保障工人的权益。”柳兰说道。

  “立法?现在的《大明律》难道就不用了吗?”史可法随口问道。

  “呵呵,宪之兄,你对《大明律》知之甚详,你觉得靠《大明律》能解决玻璃厂出现的问题吗?”罗剑笑着说道。

  “史大哥,新的事物出现以后,我们必须用新的眼光去思考,《大明律》是二百多年前出现的,在那个时代也许有着积极的意义,但现在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用它来解决现在的※,许多问题显然都是不适宜的,那么就要求我们根据新事物和新情况来重新制订法律,以适应现在的情况。”柳兰慢慢解释道。

  “听你们这么一说,我觉得也有必要,但是,法一贯都是朝廷来颁布的,咱们扬州府目前没有这个权力啊,如果强行颁布下去,会被许多人所诟病,能不能用一种折中的方式呢?”史可法说道。

  罗剑和柳兰一听,觉得史可法说得在理,目前扬州大都督府虽有管理几府的权力,但名义上还在服从着南明朝廷,如果贸然立法,确实有些麻烦。

  “不行咱们以条例的方式颁布施行如何?”柳兰斟酌了一下说道。

  “目前只能用这种方式了。”罗剑想了一下说道。

  随后一期的《扬州半月刊》对此次玻璃厂工人罢工事件做了专题评论,指出这次工人罢工胜利的几个因素,认为仅靠这种方式来保障工人的权益是不够的,必须让工人的权益有着更高层次的保障。

  扬州发生的事情早已经传到了南京,这让李沾等人耻笑了好久,一直呆在南京的遏必隆自然也听说了此事,不久连同从一期不缺的《扬州半月刊》和此次事件的整个过程全都被快马送到了北京城。

  罢工事件过去了都已经半个月了,关于这个事件的议论才慢慢平息下来,而此时的《工人权益保护暂行条例》还正在酝酿中,最后还是经柳兰修改后定了稿,罗剑没有太多的过问。

  罗剑这次吸取了上次新政投票的教训,并没有多方征求意见,一纸大都督令,条例被颁布下发开始施行。

  不少工厂对这个《条例》表示了不满,尤其是对其中的一条,条例中的这条规定是每工作六天,工人们必须休息一天,这而这一天的薪水是不能少的。

  不满归不满,但所有的工厂对条例都不敢敷衍,条例中规定的若是犯了,需交纳的巨额罚款让他们只能掏出银子改善工人的生产生活环境。

  这段时间罗剑清闲了不少,几乎每隔几天他都要到瓜州去一次,主要是看“卫青”号建造的进展情况,当然客串一下先生也是必不可少,罗剑的课在瓜州也最是受大家欢迎。

  今天罗剑也是先到造船厂看了战舰建造,接着又给大伙上了课,正带着赵全等人准备回扬州时,路边站着的一人引起了罗剑的注意。

  这人头上戴着一顶草帽,身上的衣服是扬州现在流行的工人服装,一看就是瓜州工厂里的工人,但罗剑觉得有种很熟悉的感觉。

  见此人想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