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張愛玲說:生在這世上,沒有一樣感
卦消息:

  「新達集團少東 上半夜偕豪門未婚妻見父母 下半夜帶下屬開房」

  內文放了幾張照片,包括陳翔與父母跟林婕同桌吃飯的畫面,還有陳翔擁著林香香在飯店裡等電梯的樣子。

  林香香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偕未婚妻見父母?

  當她走進公司大堂,很多人似乎都對著她指指點點。她想起,照片雖然不是完全清楚,但認識的人應該都能看出來是她。

  她假裝不知道,默默地工作,眼眶卻有點紅。

  *****

  陳翔覺得周末過了,香香也該消氣了。

  打算晚上找她,來個床頭吵、床尾和,這個他最擅長。

  祈景逸看到這個八卦消息時,心中暗道:「不妙啊,陳少流年不利!」

  立刻轉發給陳翔。

  陳翔看完,火冒三丈,立刻打給公關經理吳又琳:

  「現在擬新聞稿回應。」

  「你覺得是誰幹的?」

  「林婕。她那天1到,就拉我開房,1堆小動作。應該是計算好的,以為生米煮成熟飯,她就名正言順了。」

  「結果記者拍到更多,拍到你跟林香香?」

  「fuck!」

  「你想澄清什麼?林婕不是你的未婚妻,只是相親對象;然後林香香是你女朋友。所以意思是你明明有女朋友了,還跑去跟人相親?這種澄清,沒有挽回你的形象!乾脆不要回應!」

  「吳又琳,該寫的寫,不該寫的別提,長篇大論幹嘛?這還要我教你?去澄清林婕不是我的未婚妻,不用提到相親!」

  「這也對你的形象沒有幫助!」

  「公司形象歸妳管,我什麼時候要妳管我的形象了?我花邊新聞早就滿天飛,還差這1次?妳是吃飽太閒?我這麼有空管,幹嘛不去開家報社?」

  「陳總,這篇報導的負面效果,1是你個人的形象,二是林婕的面子,三是林香香的感受。林香香是公司自己人好談,你應該先考慮你的形象跟林婕。既然是林婕找的記者,那我們不需要管她。所以現在該考慮的,只有你的形象。但你個人現在澄清什麼,都像越描越黑,所以我建議你什麼都不要做!」

  「這三個我選林香香,所以我叫妳去澄清,林婕不是我的未婚妻,我就是不要讓林香香不爽,這還聽不懂?要我講到第二遍?工作這麼難?馬上寫稿,短的,寫完發給我。」

  「…知道了。」

  *****

  當天中午,新達集團罕見地對總經理的誹聞,迅速發出簡短聲明:

  「有關偷拍報導1事,陳總經理個人說明如下:天宇集團林小姐為陳董事長與陳董事長夫人之友人,與陳總經理個人,並無任何關係。」

  *****

  陳母看到澄清的新聞稿,打了電話給陳翔:

  「小翔,你真的生氣啦?」

  「林婕找記者來搞我,妳看不出來嗎?」

  「媽也不是故意的,想說她漂亮學歷又好,才去找人介紹的。不過她這麼不擇手段,是不是被我兒子迷得七葷八素了,呵呵,我兒子是真的很帥啊…」

  「媽,我現在有女朋友,以後不要再搞這個。」

  「你那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