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黎夕偏走进一旁的鹅卵石小道,妄图避开江聿琛的跟随。可惜,她刚准备走上小道,脚上的高跟鞋就毫不留情地,给了她一个下马威。

  整个人就那样毫无预警地跌倒在地上,透色的丝袜,瞬间裂开了巨大的口子。膝盖上俨然已经磨破了皮,还带着些血淋淋的鲜红。

  江聿琛见状,立刻打开车门,快步走向黎夕。

  逆光中,黎夕看见江聿琛火急火燎地奔向她,丝毫没有昔日的优雅沉敛可言。他向她伸出手,炽烈的光线刺入她的眼睛,几乎有些晕眩。

  似乎,她所有的不堪,所有的狼狈,都是败江聿琛所赐。

  她狠戾地拍开江聿琛的手,声音冷冷的:“江聿琛,你还嫌你害我不够多吗?”

  一瞬间,她萌生了些歇斯底里的愤怒,嗓音中满是不甘:“你是天之骄子,市长的儿子,而我只是一个毒贩的女儿。江聿琛,我已经够卑微的了,你何必再这样打压我?”

  江聿琛无言,只是猛地将黎夕从地面上拽起。

  黎夕被他拉起后,反而狠狠地拍开了他的手,又往反方向走去。膝盖磨破的一处,血滴顺着小腿曲线,蜿蜒而下,江聿琛看的惊心。

  “江黎夕,上车!”

  只有黎夕,才能把江聿琛那样沉稳内敛的人,弄的气极败坏。

  不顾黎夕的挣扎,江聿琛反握住她的臂膀,将她扔进了车厢。霸道,却又不失温柔。

  黎夕不敢再与江聿琛抗争,毕竟,江聿琛一旦被激怒,魔鬼的本性就会暴露无遗。她不敢冒这个险,她宁可唯唯诺诺着。

  发动机轰鸣,黎夕不知道江聿琛是用了多快的速度,才将她送到了医院。

  其实,擦伤不过是小事。在黎夕活过的二十六个年头里,这样的伤,不算少。不过每次,被江聿琛遇到的时候,总会小题大做。

  就比如,黎夕刚进大学的那一年。

  那时候,她暗恋着许豫旬,基本每天傍晚都会等在篮球场,看许豫旬打篮球。而许豫旬在校队里,也是数一数二的篮球尖子,迷恋他的女生不少,也不缺黎夕一个。

  某天,黎夕照常等在篮球场。只是这一次,与许豫旬一同来的,却多了一个江聿琛。

  江聿琛从不碰篮球,黎夕是知道的。那时,卢卿总爱奉承他说:“艺术家的手,是不会用来碰篮球,这么邋遢的东西的。”

  而那天,黎夕看见他,也着实惊讶了一阵。不过也就是一阵,她就装作,跟江聿琛完全不认识的样子,安静地看着许豫旬打球。

  比分63:64,许豫旬63,江聿琛64。所有支持许豫旬的女生,也临阵倒戈向了江聿琛。

  决胜的那一秒,人群里开始躁动开来。江聿琛只差最后一篮,就能稳赢许豫旬。不过,往往所有的结束,都是源于只差二字。

  人流涌动,黎夕被挤倒在了地上。不过瞬间,手臂上就沁出血来。而江聿琛,就像是条件反射一样,扔掉了篮球,跑到了黎夕面前。

  动作连贯一气呵成,抱着黎夕,跑去了校医室。

  **

  江聿琛绕到副驾驶座,打开车门,伸出手臂打横抱起她。

  黎夕没有挣扎,乖顺地躺在江聿琛的怀里,像是一只温和的猫咪。只有脸上颇含深意的笑容,兆示着她,并不像是服从。

  眼角的余光微微一瞥,角落的草丛里,有人举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