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末世来临


  凌云了一下时间,如今是下午四点钟,离着末世降临还有五个小时,也就是说,自己还有五个小时的时间做准备,此刻的他突然想起了一名叫他牵挂了十年的女孩。

  哪怕他整整十年没有见过那名女孩,但他只要闭上眼,女孩的一笑一颦,依然出现在他脑海中,虽然他们分开了十年,但他却知道,她从来没有离开过他,她一直在天上着他战斗,直到他死去,直到他重生。

  凌云念念不忘的那名女孩叫林雨晴。

  他们自小便是邻居,两人一起上小学,一起上中学,又一起上大学,两人两小无猜,也算青梅竹马。

  上了大学之后,林雨晴出落的越发漂亮,还成了所有男生暗中倾慕的校花。

  与林雨晴的优秀相比,凌云则是一名普通男孩,好在白天鹅移情别恋高大帅的故事并没有发生在他们的身上,他们的关系依然像小时候一样亲密无间。

  上一世末世突然降临,林雨晴在从电影院回来的路上,被大街上发生了变异的丧尸撕成了碎片。

  凌云虽然没有亲眼到那一幕,他却可以想象到那些摇摇晃晃的丧尸是如何伸出锋利如刀的利爪,抓入了林雨晴细腻光滑的肌肤,血水从林雨晴凝玉般的肌肤上流下,她最终无助的倒在血泊中。

  这件事曾经叫凌云痛苦了十年,如今自己既然重生了,说什么也要制止曾经的悲剧。

  凌云拿起床头的手机,拨通了林雨晴的电话,告诉她自己病了,希望她能过来陪自己。

  林雨晴在接到这个电话之后,没有丝毫的犹豫便答应了下来,她相信凌云,也愿意听凌云吩咐的任何话,只要凌云需要,她愿意随时出现在他的面前。

  挂了电话,凌云的目光落到了操场上玩耍的校友们身上,他们脸色的表情是那样的无忧无虑,这也许是他们生命中最后的美好时光了?

  哪怕经历了十年残酷的末世,他此时心中依然升起了一丝怜悯。

  外面一张张满是青春活力的男生女生们,很快就会变成嗜血的丧尸,或者被丧尸吃掉,只有很少一部分人能侥幸活下来,虽然知道了他们即将面临的结果,凌云却帮不了他们。

  上一世自己可以活十年之久,却并不代表者这一世也可以活的更久,尤其是这一世,他还要保护自己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女朋友,必须早作准备。

  凌云取出银联卡中的所有存款,来到了一个不起眼的五金店,在花费了无数口角之后,终于使五金店的中年人相信他不是警方的卧底,并买了一把手枪与大量的子弹。

  上一世末世初期,华夏到处一片混乱,城市里一些有门路的人,开始用丧尸与怪兽脑袋里的妖核从黑市中换取手枪。

  就是有了上一世的经历,他才知道这家五金店暗中贩卖枪支。

  凌云接过手枪,又拉了一下枪机,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种大口径的手枪,是沙漠之鹰的改进版,这种大口径的手枪是所有手枪中威力最大的一种,完全可以射透普通丧尸的身体。

  凌云又买了几百发的子弹,他的这个决定叫五金铺的中年人的目瞪口呆。

  一般来购买枪支的人,最多只要几十发子弹,眼前这名年轻人却一次性要了几百发,难不成他要去打抗战不成?

  离开了五金店之后,他又在学习附近的商店中购买了大量便捷食物,存放在自己所在的宿舍中。

  末世后,全世界都会陷入了空前的混乱,没被污染的食物在末世早期绝对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