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章 此心安处是吾乡
  男人安排人将骨灰寄给了她。在母亲生命中最后的难熬时光,他没有去送她最后一程。而作为女儿的她,也缺席了最终的陪伴。

  自此,她对父爱没有了渴望,对自己起了深深的厌憎。

  但她始终记得,母亲临终前要她努力地享受幸福。所以即使后来她并不快乐,也努力地生活。

  她告诉自己,只有健健康康地活着,平平安安地老去,与母亲再见的时候,才有资格去拥抱她。

  她努力了。

  义务教育九年,高中三年,在那漫长的十二年中,她只做了一件事——习惯一个人的日常,享受独处的乐趣。她一直努力地照顾自己,妥善地安排自己的生活。

  直至大学,她开始住宿。对她而言,那不是什么愉快的经历。与人同住的时光十分难熬,她与室友没有什么纠纷,可是也没有深交。

  她沉迷于学习,成绩依然优秀,却没有交到朋友。直到大四,他出现了。

  在黄昏的图书馆,他向她伸出了手,“嗨,贺甜甜,我是秦云正。做我女朋友吧。”

  在沉默中,那只手白皙修长,稳稳地停在她的眼前。

  她没有答应。

  然后他们开始上演一次又一次的“偶遇”。

  她困扰地一次一次拒绝,直到快要毕业的时候,实在是不耐烦了,问他为什么?

  “我以为你永远都不会问了,今天真是个好日子,证明我们的关系更进一步,”他很高兴,“我爷爷告诉我,如果你抱怨一件手头的事情,那么便尽快结束它或者从一开始就不要做。而如果你对一个异性心生喜悦,想要时刻与她在一起,那么就不要放弃。”

  他说她心悦她,可是她还是不明白。泯然于众游离人群的她,哪点值得他喜欢?

  他说了一大堆她的闪光点,她依旧抿唇不语,然后他叹了口气,“好吧,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是就是心动,为什么要想那么多?接受它,靠近你,对我来说,这就是爱情。”

  那一瞬间,她被说服了。如母亲所说,想不通的就不要想,船到桥头自然直。她并不讨厌他,所以,她点了头。

  他高兴地手舞足蹈,像个孩子。不,那个时候,他们都还是孩子。

  他是个十分阳光的人,感情热烈,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恨不得时刻黏在她身边。这一度让她十分恼怒。

  可是他总是有一堆的理由说服她让他留下,然后围绕着她傻傻地笑。然后,她也便因此感到愉悦。

  在越来越多的相处中,他一点一滴地渗入她的生活。因为他,她变得越来越开朗。不再害怕身处人群,不再恐惧人际交往。

  她慢慢变得和在正常家庭长大的孩子一样。会主动地闹他,会对他撒娇,会偶尔耍赖,他们的感情越来越甜蜜,相处越来越自在。有时候她会想,这大概就是爱情。

  恋爱第三年,他向她求婚。她下意识地拒绝了。

  他开玩笑,“好吧,求交往31次才成功。求结婚,起码也要32次。你等着。”

  她没有等到第32次。

  接下来的一年,他求婚了15次。她克服心理恐惧,准备答应他。结果他胡子拉碴地跑来,问她愿不愿意立刻跟他走。

  他语无伦次地解释,他与家里闹翻了,家人要求他与一个富家千金订婚。原因是家族生意出了问题,那个女人的父亲可以帮忙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