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上)
  别当众哭泣。——洛脱雷阿蒙

  秦南平时的生活在别人看来是很枯燥的,用其他几个姐妹的话说就是简直比修女还不如。

  她的课余时间大部分用来读书,偶来会上上网,另外最大的爱好就算看电影了,如果用现在人的眼光看这也算是爱好的话。

  但秦南却不会觉得枯燥,她觉得读书便是她的快乐源泉,在书里和各色人纠缠,和别人的思想碰撞,浸淫在自己想象的世界不能自拔,这一切都让秦南感觉生命原来可以这么丰满富饶,书籍曾温暖过她的世界,慰藉过她的心灵,让她觉得是受伤害时的良药。

  总有那么一些人,肯安于寂寞,在这个浮躁俗世踽踽独行,也总有那么一些人,肯不顾纷扰,执拗着自己的那一方天空,秦南,就是这样的人。

  当梅子、小燕、文锦和她男友程刚将秦南拖到一家酒吧门前时,秦南的第一反应是逃跑,梅子好像和她心有灵犀,右手紧紧挽住她的左臂。

  “不是说去k歌吗?怎么来到这里?”秦南长这么大还没有进过酒吧,心理上始终觉得这应该是成年人才能进的地方,但她似乎忘记了自己已经成年。

  “你不是说地点由我们自己选吗?怎么,现在想反悔了?”文锦拉着程刚的手说道,小燕也跟着附和。看来这里是大家商量好的了,秦南左右看了看,看到的是清一色期待的目光,深吸了一口气,决定今晚豁出去了,带头走了进去。

  尽管有心理准备,但里面灯光的暗淡程度和震耳欲聋的音乐还是让秦南不适了好久,她搞不懂怎么会有人愿意到这种嘈杂的环境里来被噪音折磨,简直是慢性自杀。

  习惯了里面的灯光,秦南才留意起这个酒吧的内部,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极简主义的设计风格,清一色的大理石地面和吧台,配以五颜六色的射灯,流光溢彩。

  舞台设在酒吧的正中,周围是散座,最外围是半开放的包厢,她们进去的时候,舞台上有一个穿着一袭金色超短裙的女孩在卖力地唱god is a girl,秦南建议不要去包厢,在舞台附近找个桌子坐下来,这样还可以看看演出,时间容易消磨。

  程刚要了一打啤酒,秦南点了一种薄荷味的甜酒,小燕和梅子要支骰子拼酒,秦南拒绝参加。

  嘈杂,这是秦南脑子里唯一能出现的词汇,灯红酒绿,人影招摇,声色犬马,舞台上的歌手已经换作旁人,但那表情动作和演唱风格和方才的又别无二致,秦南将目光从舞台上收回,转向观察这个空间里的各色人。

  据姐妹们说来这里是为了寻找刺激,可是刺激在哪里呢?就凭舞台上被乐队声音盖得听不出歌词的演唱,还是穿着暴露的游走在你身边试图让你把她带回家的熟女?抑或是来这里只为猎艳的那份紧张期待?还是噪音本身就具有消除烦恼的魔力,原理是让你只顾噪音的烦恼而忘却了真正的烦心事?秦南觉得这个世界不属于自己,跟不上这里的节奏合不上节拍频率,难道是自己太过清高?秦南兀自迷惑着。

  “小姐,可以请你喝一杯吗?”一中年男子走到她身边温柔地询问,秦南不胜惶恐,本能地摇了摇头,那个男子也没有纠缠,很绅士的说了句“没关系”转身离开。

  其他的几个人注意到了有陌生人和秦南说话,等他走了,全都扔下骰子凑了过来。“南南,那个人蛮有气质的,一看就是成功人士。”“说说,他和你说什么了?”“不会是你有什么艳遇吧?”秦南还真是服了他们,这么大的音乐都盖不住她们的七嘴八舌。

  “没什么,只是想请我喝酒。”秦南试图轻描淡写。

  “啧啧,刚来就有人请你喝酒,八成是看上你了,都没有人请过我。”小燕满脸羡慕加嫉妒。秦南白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