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HP完
了,时间过得真快,贝拉也十一岁了。”西格纳斯感慨地摸了摸曹晓颖的头,让曹晓颖有些黑线,能不能别老是摸她的头,会长不高的,还有她好不容易熬到现在容易吗?她!算了,谁让这位是她现在的爸爸呢:“爸爸,通知书上让准备好多书本和材料,我们什么时候去对角巷购买?眼看开学的日子也没多少天了,先买个猫头鹰送回信去学校吧。对了,现在最重的是,先去对角巷买魔杖,我早就想要一根合适的魔杖了。”

  曹晓颖这话真不是胡说的,没有魔杖总感觉魔法少点什么,她又没有强大到可以使用无杖魔法,只好每天蠢蠢欲动,使用些家用小魔法解解馋。西格纳斯好笑地看着女儿脸上的渴望,像是看见了另一个小时候的自己:“贝拉,书本和用具都已经准备好了,猫头鹰也有家养的。贝拉想的话,我们现在去奥利凡德魔杖店,找适合贝拉的魔杖。我想贝拉一定会很厉害的,将来会是一位伟大的魔法师。”真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曹晓颖这么厚的脸皮都有些不好意思:“爸爸,我们走吧,去对角巷还有一段路的。”曹晓颖生硬地转移着话题,试图掩饰自己的不自在。

  选魔杖的经历曹晓颖不想再回忆,那真是一场灾难,无论是对于她来说还是对于魔杖店。选一根魔杖的时间,足够曹晓颖体会到冰火两重天,不是大水淹没就是烈火熊熊,真是难忘的经历。曹晓颖的魔杖材料是胡桃木,内芯为龙的神经,尺寸是十二又四分之三英寸,不易弯曲,看上去简单古朴,有隐约的花纹,曹晓颖很喜欢,而且使用起来很顺手。选到合适魔杖的曹晓颖,简直有些兴奋过了头,爱不释手地就研究了起来,连回信的事都忘了,幸亏西格纳斯记得帮她送了过去。等待的日子并不难熬,因为曹晓颖有了魔法的新玩具,这可以帮她很好的打发时间。

  九月一日,就像曹晓颖每年开学的时间,这天她通过九又四分之三车站,坐上了开往霍格沃兹的火车,开始了她全新的旅程。在这里她将要选择一个学院,学习飞行课、魔法史、魔药课、占卜课等等稀奇古怪的课程,曹晓颖想她接下来的日子应该不会平静。不过出乎意料之外的,七年的学习时间中,她并没有遇到什么意外,也许因为她不是哈利波特这个救世主,所以没有解决意外成为英雄的特权,当然她也不愿意有就是了。曹晓颖顺利的进入了斯莱特林,依靠强大的魔法力量和过目不忘的智慧,她成为了级长,引起了包括凤凰社和食死徒在内的势力注意。

  都说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但曹晓颖显然不是这个待遇,多方势力的角逐,让她在中间过得异常舒服,她又不像斯内普有把柄握在别人手中。说到斯内普,比曹晓颖小了九岁,现在还是个小婴儿,估计还没有遭遇到以后的悲催生活,曹晓颖顺手就扭转了他父亲的生意,让他不至于被莉莉迷晕了眼,做出伤害自己的事。显然莉莉现在及以后,都不会成为他生命里唯一的光,也不会在临死前说出:,这样令人心痛的话,更不会牺牲自己成全哈利波特。以后他会像一个普通的混血小巫师一样生活,不会因为贫穷受人嘲笑和侮辱,虽然曹晓颖不会参与他的生活,但是这样也不错,做一个安静低调的魔药师。

  七年的学习生涯对于曹晓颖来说有些漫长,学校的课程她早就自学了不少,所以理所当然的她跳级,攒够学分提前毕业,对于一名贵族家庭的孩子来说,总有几分特权的。曹晓颖依从自己的愿望,进入了圣芒戈医院工作,每天看着送进来的食死徒和凤凰社成员,曹晓颖不由的庆幸自己没有卷入这场是非之中。布莱克家族也没有因她陷入漩涡,至于能支持多久,她也无能为力,毕竟就算一个人力量再大,也无法与巫师界的组织相抗衡。黑魔王和邓布利多之间的争斗,总有一天会落幕,布莱克家族至少能够保存一些实力,伤亡在所难免,总比原著死得差不多一个都不剩,来得要好些。

  在圣芒戈的日子温暖而充实,曹晓颖真正体会了一把救死扶伤,做了一回白衣天使,她在努力练习魔法积蓄力量。二十岁生日到了的那年,一个小男孩的出现打乱了曹晓颖的人生轨迹,他是普林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