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可李寻欢刚踏入门中,就先是一怔。

  因为在这屋里,他闻到了一阵隐约的甜香——这说明冷香小筑里如今一定有人居住,而且还一定是个女人。

  但屋中的一切,却又和十年前没有丝毫变化,李寻欢一脚踏入门中,几乎像是一脚踏回到了十年之前。

  他也许刚与林诗音一起在雪地中玩闹回来,想要为她取件大氅披上,也许刚伴随着她数完梅花,看完月亮,要回来取笔记下那一起吟诵的诗句。

  李寻欢站在门口,一阵恍惚,阿婵却已然好奇的走向了书桌。

  只见书桌上笔墨具备,她便在笔筒中抽出了一支笔,站在桌前,抚平了一张信纸,蘸了蘸墨水,抿着嘴唇,开始写字。

  李寻欢沉默着走来一看,却见她正倔强的一笔一划,写了一个“飞”字。

  刚刚还满心苦涩的小李探花,便又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知道我嗜酒如命,却只醉过很少的几次。”他看着她不肯停笔的继续写字,语气轻柔对阿婵说话,却又更像是在自言自语的回忆,“有一次,我和大哥在这里喝酒,几乎将我家中的藏酒都喝光了。大哥后来说我醉了,我却硬是不肯承认,还和他打赌,说我可以用正楷将杜工部的《秋兴八首》写出来。我记得当时,我用的就是这支笔。”

  阿婵有些惊讶的抬起了脸来,感到十分神奇道:“那这岂不是十年前的笔?”

  但神奇的哪只是一支笔?还有那无情而逝,再也无法回头的时光。

  李寻欢心中微觉凄凉的叹了口气道:“笔虽然仍在,怎奈已换了主人……”

  像是察觉到了他心中的郁气,阿婵立刻放下了手中的笔,跑到了他的身边,关心道:“大哥,你不喜欢这里吗?”

  李寻欢沉默不语,只是苦笑,“这是我曾经的家,我怎么会不喜欢呢?”

  “可是,大哥你不开心啊。”阿婵见他愁眉不展,一时也满脸忧愁的抱住了他的手臂,靠在了他的肩头撒娇道,“大哥不开心的话,我们便走吧?说实话,我一进来就觉得这里的氛围不好——”

  李寻欢却只觉得她在哄他,不禁笑道:“你进来才见了几个人,就觉得氛围不好?”

  的确,他们刚刚进入兴云庄的时候,龙啸云的姿态可以说做的非常好了——便是阿婵也挑不出什么差错。

  她说这话,只是因为后来从李寻欢孙小红那知道了兴云庄的真实情况。

  但如果是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少女的话,那她刚才所说的话,的确没有什么依据。

  阿婵便只能咬了咬嘴唇,轻轻的哼了一声,重复了一遍道:“可是,大哥你不开心啊……大哥你不开心的话,那一定是这个地方不好的。”

  李寻欢苦笑着摇了摇头,说道:“不是地方不好,是我不好。”

  他带着阿婵走到了窗边,望着窗外远处的一座小楼,露出了怅然的神色。

  “我以前最爱这里的窗景。”他低声道,“你看这里,冬天的时候,琼枝玉树,白雪红梅;春天的时候,早莺新燕,窗前明月;夏天的时候,绿树荫垂,檐下凉风;待到秋天,天清云净,雁回鹤舞……”

  但比这些风景更让他牵挂和怀念的,却是那座小楼。

  十四年前,那小楼本是属于他的,楼中的人本也是属于他的。

  雪霁的时候,他只要推开窗户,就可以瞧见对面小楼上那多情人的多情眼波,也正在向他凝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