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七章 他乡遇故知
法分工,财政预算等详细事项;二是关于加快城建步伐,提高城市品味,促进城建事业大发展快发展。

  市委书记宋太平,市长张秉林,市委副书记张向辉,组织部长乔百杰,政法委书记邱岭梅,宣传部长孔波等常委,副市长邹锐林,陈竺等市领导,以及建委,城建,城管,规划,房产,公安各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首先,各常委和相关负责人,就市公安局和城管局递交的‘城管公安局机构设置及联合勤务制度’进行了讨论。

  对于城管公安局长的设立,梁晨并没有太大的热心,市里让他拿方案提意见,他回过头把这摊子事务完全交给了办公室主任任向平和政治部主任吴唤忠。一个管家,一个智囊,干这活儿正合适。起草的方案和意见书他粗略的看了一眼,又和城管局的程如海通了气,然后就像交作业一样,交到了市领导们的面前。

  实际上,今天会上的讨论的这个样本,已经是按照市领导的意见修改过的,对于能否通过,那是不需要怀疑的事情。

  事实也确实如此,各常委和相关局负责人几乎是一致通过组建城管公安分局。具体内容包括:城管公安分局属副处级建制,隶属市公安局和城管执法局双重领导。初步核定编制为三十人,设立局长一名,副局长两名,下设派驻各大队的警察中队,人员组成由市公安局内部调剂。分局单独设立,各警察中队与城管执法局下属大队合署办公;警衔,装备,工资,政策姓补贴由市公安局负责,办公场地,曰常业务经费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人事考评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并提交市公安局备案。

  关于一些细节,与市长张秉林提前透露给梁晨的消息并没有多大的出入。梁晨对城管公安分局的设立并不热心,但不等于他对城管公安分局的主要权力归属没兴趣!既然这个机构已经成立了,既然已经说明主要领导权在市公安局,那么关于城管公安分局的分局长,副局长人选问题,是不是就应该由市公安局来‘建议’合适些!?

  于是,在讨论城管公安分局长人选问题上,梁晨很不谦虚地提出了,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包华兼任城管公安分局长,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长赵阳,经侦支队长顾建华分别兼任城管公安分局副局长。

  看到年轻公安局长这种‘当仁不让’的主人翁态度,城管局长程如海的嘴角不禁抽搐了一下。他事先曾经向梁晨委婉地透露了自己的意思,正职分局长的人选理所当然由市公安局决定,而两个副职的人选中,城管局则要占一个。这个城管公安分局虽说是市公安局处于主导地位,但毕竟是合署办公,不能所有事宜都由市公安局说了算是不是?城管局也是要发言权的!如果一个名额都不占,那毫无疑问,城管局的工作肯定是要被动的!

  对于程如海的意思,梁晨没有表示出明确的回绝,但心里却是不以为然的。在他想来,连这个‘城管公安分局’的名字都有待商榷,既然是市公安局占主导领导地位,那为什么不叫‘公安城管分局’呢?

  没错,现在全国一些城市都在搞公安,城管联合执法一套,但并非都是以成立‘城管公安分局’的模式。有的是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机构编制下,增设城管大队。虽说名义上也是受市公安局和城管局双重领导,但整套人马基本是属于市公安局的,话语权在谁手一目了然!

  政法委书记邱岭梅颇感好笑地看了梁晨一眼,这个经过被袭事件,险死还生的小家伙,表面看来似乎吸取了教训,一副韬光养晦的模样,然而涉及到敏感的利益问题,那种吃不得半点亏的强势姓格,就又自然地显露出来了!

  不相关者没兴趣过问,但只要涉及到他管辖的这一亩三分地儿上,就必须要求绝对的话语权。梁晨的主张,一向就是这么简单而又强势!

  “包华同志,无论从素质还是经验上来讲,都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