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军中书吏


  再说那个湖泊对张凤奇来说并无用处,既然杨鹤想要,送给他便是,反正这里也没几个人居住。

  跟县丞等人商议了一番,张凤奇当即答允把湖泊送给杨鹤。

  杨鹤没想到张凤奇真的把水库送给自己,一时间不由大喜过望。

  得了如此大的好处,杨鹤自然不能不做回报。

  虽然张凤奇表面上不要钱,可谁知道他心里是怎么想的,何况就算张凤奇自己不要钱,难道县丞等人也不要钱?

  回到县衙后,张凤奇等人当即开始拟定地契,把象山和湖泊以及荒地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山的面积多大,湖泊的面积多大,土地的面积多大,以哪里为界等等,均记录的清清楚楚。

  当然,象山和湖泊在地契上写的并不是白送,而是以两千两银子的价格卖与杨鹤,至于那两千两银子则是把荒地的价格降低,从中省出来的。

  地契写完,众人查看无误之后,当即签字画押,一桩土地买卖就此告成。

  地契上写的是这些土地总价为五千两银子,但杨鹤却给了张凤奇等人七千两银子。

  虽然张凤奇等人说象山和湖泊白送,但杨鹤心里明白自己可不能白要,这些地方官忙前忙后,然后把一份地契写的面面俱到,天衣无缝,图的是什么?人家跟你杨鹤非亲非故,凭什么出这么大力气帮忙?

  因此好处是必须给张凤奇等人的,而且还不能少,实际上众人想要多少好处在地契上已经写明了,就是两千两银子,也就是象山和水库的价格,杨鹤自然不会看不明白。

  拿到地契以后,天色已晚,做成这么大一桩生意,杨鹤自然要宴请众人。

  本来张凤奇等人想以县署的名义请,不过杨鹤看到县衙简陋,知道县库里怕是也没几个钱,让张凤奇等人花钱,肯定又是一个窟窿,因此坚持由自己请客。

  见杨鹤如此明事理,张凤奇等人对杨鹤自是又高看一眼。

  酒宴是在县衙里摆的,张凤奇让杨鹤把县衙里凡是管事的头头都请来,甚至连差役的头头都给请来。

  张凤奇告诉杨鹤,这些人别看职务低微,但是县里所有的事务都归这帮人管。

  有些人管的事情好像跟杨鹤根本不沾边,看似没什么用处,却万万不能得罪。得罪了这些人,不定什么时候就找茬儿给你穿小鞋,而你还奈何不得他们。

  因为这帮人是胥吏,代表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群体。

  在大明,确切的说是成祖以后,胥吏是被人瞧不起的。成祖朱棣当了皇帝以后,规定胥吏不得担任御史,然后又规定胥吏不得考进士。这就意味着一旦做了胥吏,就永远也当不了官,说白了,胥吏就是一帮没有前途的人。

  一般来说,做胥吏的都是考不上举人并且生活无计的秀才和童生,为了生计,这些人放弃科考,然后在官员的推荐下担任胥吏,甚至有些考不中进士的举人,苦等吏部安排无着,因生计所困,无奈之下也会做胥吏。

  就这样一群没有前途的人,偏偏是最不能得罪的。

  因为明朝的官员并不管具体的事务,具体的事务都是由胥吏来做,就是说你要办事,最后全得经这些人的手。不过分的说,大明就是靠这些人来维持正常运转。

  而常年经办各种事务,跟各色人等打交道,这帮人可以说各个都锤炼成了人精,糊弄上官,愚弄百姓,对他们来说,完全是小菜一碟。

  最后张凤奇还告诉杨鹤,这帮人就连他这个知县都不敢轻易得罪,如果得罪了这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