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棋逢对手(4)
轻的,就是被撸下来,太丢面子,我一看你,认字多啊,你就教我呗?”
白佳玉也不是心血来潮,找奚若认字。其实要是认字,狄奥多拉就能教他。而是他和狄奥多拉商量,经过这几天观察,奚若越来越不像王家西,但这却更增加了他的不安。因为从他这面看来,夷若已经发现自己在怀疑他,试探他,而如果说奚若就是王家西,那么以王家西的头脑,也绝对能把自己隐藏得更深。可自己如果不再试探,就放着奚若,那么就等于放掉了一个大线索,那就永远救不出自己兄弟了。
所以,自己只能继续去试探王家西,而这次,不再是单纯的试探,而是要和他做朋友。对,不管他是不是王家西,也要交这个朋友。
最重要的,王家西也确实没啥文化,四书五经啥的,几乎不懂。所以他这么一试探,只要奚若说自己不明白,或者直接推辞,那就算是符合王家西的一个特点。
可奚若却淡淡地一笑,说道:“这不是大事,可以,可以。不过,怎么教啊,你有什么书么?”
白佳玉一听他完全不拒绝,还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也是一怔,挠了挠头,道:“我就带笔墨纸砚,书还真没有……”
奚若摆了摆手,道:“这无妨。哦对了,你是不是会写一些?是能看懂的,还是连看都看不懂的?”
“我能看懂一些,就是写着忘字儿,认字有时候读半边儿。”白佳玉说着,自嘲的笑了起来。
奚若又是一笑,道:“能写就好说。我有个妙计,南朝启蒙书籍,《千字文》,一千个字,不带重复的,你学了一半,就认识五百个字了吧。”
“啥?一千个字儿,不带重复的?我操,还有这么牛逼的书?我赶紧拿去!”白佳玉听说有这好事,乐的屁颠屁颠,就要出门拿书。
“不用,我能背下来。”奚若将笔纸铺好,用温水磨好了墨,毛笔在砚台里一滚,一边说,一边在纸上写:“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白佳玉在旁边都看傻了,以往的王家西,是“床前明月光的,地上鞋两双”的主,而这奚若一拿笔,那架势,那气派,足肩同宽,(手)背臂同平,整一个老教书先生,难道自己真走了眼了?
当然,不管咋地,写字还得学。实话实说,这奚若授课,也真有一套,知道白佳玉四六不懂,也不整什么‘六书’理论,就让他一遍遍抄,死记硬背,其实这最简单,也最高效,什么字,再傻的人,一个写十遍,也记住了。
练了大概一个时辰,白佳玉也记住了八十来个自己不会写的常用字,比如说什么尋、華、藍,总之就和练武一样,勤练。
“白将军真心聪明啊!”奚若笑道:“要是真读起书来,不弱于秀才啊!”
白佳玉也很是高兴,说道:“关键是师傅会教!话说我这一天八九十个,这五六天,不就五六百字了?”
“哪有那么简单。”奚若笑道:“白将军贵人事忙,说不定征讨些叛逆,一分神,之后又不会写了。”
“没事,我天天找你,这字儿一定要练好。那啥,以后你就不用住这了,住我旁边的屋。明儿晚上,有宴会,我就借花献佛,请你喝酒,吃烤羊,如何?”
“那就多谢白将军了。”奚若躬身行礼,又恢复了恭谨的神色。
白佳玉一出门,好家伙,都日头偏西了。他这才感觉,肚子里面咕咕叫,一摸兜,仅剩的一根肉干还给奚若了,得,直接去伙房,毕竟大于越是自己老婆,支点肉干还是可以的。
由于明天有宴会,火头兵今天就得准备,搭木架子搭灶台,准备酒肉木炭,浸泡干菜
白佳玉也不是心血来潮,找奚若认字。其实要是认字,狄奥多拉就能教他。而是他和狄奥多拉商量,经过这几天观察,奚若越来越不像王家西,但这却更增加了他的不安。因为从他这面看来,夷若已经发现自己在怀疑他,试探他,而如果说奚若就是王家西,那么以王家西的头脑,也绝对能把自己隐藏得更深。可自己如果不再试探,就放着奚若,那么就等于放掉了一个大线索,那就永远救不出自己兄弟了。
所以,自己只能继续去试探王家西,而这次,不再是单纯的试探,而是要和他做朋友。对,不管他是不是王家西,也要交这个朋友。
最重要的,王家西也确实没啥文化,四书五经啥的,几乎不懂。所以他这么一试探,只要奚若说自己不明白,或者直接推辞,那就算是符合王家西的一个特点。
可奚若却淡淡地一笑,说道:“这不是大事,可以,可以。不过,怎么教啊,你有什么书么?”
白佳玉一听他完全不拒绝,还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也是一怔,挠了挠头,道:“我就带笔墨纸砚,书还真没有……”
奚若摆了摆手,道:“这无妨。哦对了,你是不是会写一些?是能看懂的,还是连看都看不懂的?”
“我能看懂一些,就是写着忘字儿,认字有时候读半边儿。”白佳玉说着,自嘲的笑了起来。
奚若又是一笑,道:“能写就好说。我有个妙计,南朝启蒙书籍,《千字文》,一千个字,不带重复的,你学了一半,就认识五百个字了吧。”
“啥?一千个字儿,不带重复的?我操,还有这么牛逼的书?我赶紧拿去!”白佳玉听说有这好事,乐的屁颠屁颠,就要出门拿书。
“不用,我能背下来。”奚若将笔纸铺好,用温水磨好了墨,毛笔在砚台里一滚,一边说,一边在纸上写:“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白佳玉在旁边都看傻了,以往的王家西,是“床前明月光的,地上鞋两双”的主,而这奚若一拿笔,那架势,那气派,足肩同宽,(手)背臂同平,整一个老教书先生,难道自己真走了眼了?
当然,不管咋地,写字还得学。实话实说,这奚若授课,也真有一套,知道白佳玉四六不懂,也不整什么‘六书’理论,就让他一遍遍抄,死记硬背,其实这最简单,也最高效,什么字,再傻的人,一个写十遍,也记住了。
练了大概一个时辰,白佳玉也记住了八十来个自己不会写的常用字,比如说什么尋、華、藍,总之就和练武一样,勤练。
“白将军真心聪明啊!”奚若笑道:“要是真读起书来,不弱于秀才啊!”
白佳玉也很是高兴,说道:“关键是师傅会教!话说我这一天八九十个,这五六天,不就五六百字了?”
“哪有那么简单。”奚若笑道:“白将军贵人事忙,说不定征讨些叛逆,一分神,之后又不会写了。”
“没事,我天天找你,这字儿一定要练好。那啥,以后你就不用住这了,住我旁边的屋。明儿晚上,有宴会,我就借花献佛,请你喝酒,吃烤羊,如何?”
“那就多谢白将军了。”奚若躬身行礼,又恢复了恭谨的神色。
白佳玉一出门,好家伙,都日头偏西了。他这才感觉,肚子里面咕咕叫,一摸兜,仅剩的一根肉干还给奚若了,得,直接去伙房,毕竟大于越是自己老婆,支点肉干还是可以的。
由于明天有宴会,火头兵今天就得准备,搭木架子搭灶台,准备酒肉木炭,浸泡干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