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认不认识不重要
轩团团围住,其中有一两个尉迟轩认得,以前也是尉迟家的保镖,现在却听一个保镖的话来抓自家的少爷,岂不是太可笑了吗?

  尉迟轩冰冷的视线扫在几个彪壮大汉的脸上,“放开我!我不认识你们的什么大哥!请你们立即滚蛋!”

  几个彪壮的大汉面无表情地一拳砸在尉迟轩的肚子上,尉迟轩痛苦地低哼一声弯下了腰,火壹慢慢走到尉迟轩的面前,“我们的大哥叫连傲,你认不认识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哥的命令是将你带回去!来人,带走!”

  尉迟轩开始剧烈地挣扎,被一个大汉双手反剪到身后,只听清脆的“咔擦”一声响,尉迟轩像个犯人一般被拷上冰冷的手铐。

  “这年头,还有坏蛋给好人拷手铐啊!”尉迟轩讽刺道,趁他不备狠狠踩了那个大汉一脚,然后从几个人的空隙间钻了出去,快速地跑出别墅外面,但跑出来后,尉迟轩才惊恐地发现,他根本无处可逃。

  门外大约有二十位装着黑色西装的保镖呈一字型排开,这种场面尉迟轩并不陌生,在没有连傲出现之前,他的身边围绕着的保镖向来不下于三十个,因为战斗力强的连傲出现,他身边的保镖才开始慢慢减少。

  这些保镖很大一部分都是以前由尉迟龙专门训练出来的,少说也能以一敌十,尉迟轩知道跟他们蛮干没用,别说现在双手被束缚在身后,就算让他跟他们对上,就凭尉迟轩那么烂的搏斗术,也无济于事。

  身后传来火壹的声音:“silver少爷,请吧,你也不想我们把这么好的一幢别墅烧了吧?”

  尉迟轩猛地转身,瞪着他道:“你!”

  他在这里生活了四年,再怎么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这里被烧掉。

  尉迟轩没有戴墨镜,属于silver的深壑般的疤痕横亘在眼角下方,火壹深深皱起了眉头,就算大哥喜欢男人,也用不着找个这么有“特色”的男人吧?就像他们默认的“大嫂”迟央那样的美人不就挺好吗?火壹晃了晃脑袋,兴许大哥只是玩玩罢了,再说这事儿也不归他管。

  火壹上前打开了宾利的车门,“大哥已经恭候多时了,请吧。”

  尉迟轩不甘不愿地坐到了后座上,左右都各有一个保镖守着,像夹心饼干一样丝毫没有自在的感觉。

  火壹感觉有些闷,信手拧开了音响的开关,一段熟悉的音乐声缓慢的流淌出来,尉迟轩眉毛一跳,眼神变得悲伤迷离起来。

  等到有人唱出歌词的时候,尉迟轩更是心惊肉跳,那是...他的声音!当年连傲到训练营里去,他拿着手机隔着千山万水哼出来的歌曲,是那首《隔世双人》。

  熟悉的音律哀婉悲伤,尉迟轩听着自己唱的歌浑身不舒服起来,连傲怎么会有这首歌,难不成当时录下来了?所以故意放出来试探他?尉迟轩的心像麻花一样纠结在一起,很不是滋味。

  “喂,可不可以换一首歌,我不喜欢这首歌。”尉迟轩嗫嚅道。

  火壹跟着音响里的歌曲走调地唱着,点燃的香烟味道在封闭的宾利里飘散着,尉迟轩嫌恶地偏过头,看到旁边一张满是疙瘩的保镖的脸,顿时没心情地闭上眼睛。

  火壹大咧咧道:“你为什么不喜欢这首歌?我大哥可喜欢了,不好意思,所有的车里都只有这首歌!”

  尉迟轩只好无语地听着单曲循环的《隔世双人》,在歌曲中体味那心酸的味道,当年他唱这首歌的时候,只是很虔诚地守护着与连傲的感情,却不想,后来发生了太多太多,曾经的爱,也许早已在岁月的洪流里消失殆尽。

  四年,一千多个日日夜夜,连傲的身边已经有人陪伴着,而他,纵然不爱盛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