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都市最强装叉王
  很快,他的生命值就噌噌噌地暴涨,迅速恢复了满血状态。男人行不行很重要,为了不再被嘲笑,必须吃药,服了伟哥,立刻就见效,上官俊内心骄傲,哈哈大笑。

  “哦,我刚才好像望到,我以前的朋友在大街上。丫头,我去看看,你自己回家。”林轩说完这些话,迅速向大街上走去,在路上,不小心把已经自厕所走出的杨诗璇碰了一下。

  也没太在意,立刻走了,美腿女神则是更加讨厌他了。

  “混蛋!竟然把我丢在这里了……哎,你看到的朋友是同性朋友还是异性朋友?”看到林轩早就跑没影了,根本不可能听见这句话,叶大校花委屈地嘟起了小嘴。

  “哈哈,林轩兄弟走得那样急,我觉得应该是异性……”上官俊只说了一半,便住嘴了,他干这种挑拨离间的缺德事,已经很多次了,深知只说一半效果最好。

  “异性?”叶大校花喃喃自语,内心不知为什么,很是郁闷。

  另一方面。

  林轩已经走到大街上,找到了之前的“朋友”,但他没有现身,而是远远地尾随。

  他的内心没有一丝波澜,就算此刻已经看到了曾经的朋友,如今的畜牲仇敌,他也非常平静。

  如果是以前,根本无法想象,林轩绝对会二话不说冲上去,来一套行云流水的→闪亮登场→嚣张对话→路人围观点评→终于动手→最终把那人打成二百五,打脸成功。

  林轩冷冷地看着前方的光头,发现他很警惕,左顾右看,而且不停地在走来走去绕圈圈,如果不是林轩这个终极强者,换作其他人早就暴露了。

  而且,假如对这光头的习性不够清楚的话,只会觉得他就是个实在无聊闲得,根本懒得再继续跟踪了。

  但林轩曾经是他的老大,知道这光头的二逼性格,警惕得不行,于是依然没有放弃,悠哉悠哉地尾行。

  说实话,如果尾行的对对象,是游戏里的那种超级大美女,曼妙性感,火辣迷人,林轩绝对会打起百分之百的精神,认真尾行。

  可是现实是残酷的,这是一个长得勉强不影响市容的光头大汉。林轩只好一边尾随,一边欣赏周围的美妙风景。

  乐坛天王周杰伦,被一大群迷妹追着跑。林轩露出口水:被迷妹们追着跑,真痛苦,不过佛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让我来承受这种痛苦好了!

  校花的贴身高手、美女总裁的近身保镖、美女主播的护花狂龙、超级医圣、天才医生、极品相师……正在为争夺“都市最强装叉王”的至高封号,而互相混战。

  林轩睁大了眼:三千年出现一次的“都市最强装叉王”封号,又再现世间了吗?传说获得这个封号,便可以成为传说中的黄金级强者,从此配角都可以逆天崛起,吊打主角。不过很遗憾,我已经是黄金了,就不跟你们这些青铜和白银去抢了。

  奥特曼则是一边露出猥琐笑容,一边从后背紧紧抱住一个小怪兽。林轩:放开那个可爱的怪兽,让我来!

  路边,一个普通的女高中生,不小心被车撞死了,她的灵魂化作一团白光,随即被瞬间穿越去了一个叫做北斗大陆的异世界。林轩挥了挥手:美女走好,地球缘已尽,成仙路上见。

  突然,一道神雷劈在大树旁边,一个身穿道袍的青年男子,看到眼前的世界,震撼不已,嘴里喃喃自语:“方才我使用跨界罗盘,是准备降临斗罗大陆,去击杀一个叫做龙傲天的邪恶穿越者的,可现在是怎么回事?我来到了哪里?”

  林轩摇了摇头:从异界穿越来地球了?运气不怎么好呀!会被都市里那些,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