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以气御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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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开始,阵形就被冲击得溃不成军,那数百伪降的骑兵纵横于崔延伯的步兵营之间,快速如风,斩马刀上下挥舞,那些步兵的脑袋犹如一颗颗被斩落的西瓜一般。大多数官兵阵脚自乱,根本就无法再听崔延伯的命令,开始抱头鼠窜。

  “杀呀……杀……得得……”马蹄踏地之声,犹如奔雷滚过,只震得众官兵心惊肉跳。高平义军的铁骑,挥舞着长枪、斩马刀呼喝着不断涌向崔延伯的队伍之中。

  崔延伯的战马迅速被亲卫所护,队伍之中的骑兵根本展不开手脚,由于大多数都是步兵,这些步骑相杂的队伍,反而使战术的灵活度大打折扣。也使得崔延伯的骑兵根本就放不开手脚去大杀一场,哪里有高平义军这种毫无顾忌地大开杀戒的痛快之感。

  崔延伯所领的士卒,因连日来受到高平义军的轻骑所扰,又因昨晚未曾休息好,两日来的长途跋涉,整个队伍的精神都处在极为松懈的状态,斗志也因此而大减。此刻被如狼似虎的高平骑兵一阵冲杀,更是无心恋战,脑海中都想着一个字——逃!

  有一队人马直逼崔延伯,来势汹汹,马上骑士的骑术之精绝,绝对是一流的,这队人马正是蔡风和骆非所率。高平义军的帅旗也随着这一队人马之后向崔延伯的立身之处赶来,与官兵的帅旗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

  崔延伯吃了一惊,箭雨已纷纷射至,这些人不仅骑术精绝,箭术更绝。每一弓之力,竟可远达六百五十步开外,并造成了强大的杀伤力和破坏力。

  崔延伯的护卫也以劲箭还击,但由于兵多人杂,阵脚已乱,而那些人的骑术又十分精绝,因此所造成的杀伤力有限。

  “崔延伯——拿命来!”如惊雷般的暴喝之声滚过天际,在千军万马的嘶喊声中依然清晰可闻。

  蔡风易容的面貌正是万俟丑奴,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军心更稳、更团结,将士们才更有斗志。

  崔延伯一眼就看到了化装成万俟丑奴的蔡风,禁不住微微惊呼:“万俟丑奴!”在他才说出这句话时,万俟丑奴的帅旗几乎已经与他相靠,很快双方就短兵相接了。

  蔡风挥动着斩马刀,如入无人之境,骆非领着另一支骑兵直杀向黄飞,经过多次交战,使他们已成了一对生死冤家。

  崔延伯感受到蔡风那强大的气势,更胜过千军万马的肃杀和霸烈,俩人虽然相隔百步之遥,但却让他感觉到近在咫尺,空间竟起不到半点限制的作用。那双深邃的眸子给崔延伯一种熟悉而又陌生的感觉。

  突然之间,崔延伯有些惊觉,相隔百步之遥,他为什么竟能够如此清楚地发现对方的眼神呢?

  那当然不是他的视觉大增,而是蔡风的目光已越过了所有的障碍投向了他。

  崔延伯竟然第一次想到了撤,这是第一次发自他内心的奇怪想法。其实,这场仗已经没有必要再继续下去了,很明显他已经败了。而且败得很惨,被这股伪降的骑兵打乱了阵脚,又因他自己将敌人估计得太低,这就使得这场仗官兵注定会一败涂地。

  的确是一败涂地,虽然义军的兵力比官兵少,但义军以骑兵为主力,直袭横冲,使官兵的队伍变成一盘散沙,人心尽丧,斗志尽失,而官兵的铁骑分得太散,无法起到以锐攻锐的作用,反为步兵所限制。由于种种原因,注定崔延伯所领的这支队伍会输得很惨。

  崔延伯极为不服气,但他并非是个不知道形势的傻子。眼下情形,他的士卒太过分散,已被截了几部分不说,更可虑的却是众兵士太过散漫,已经无丝毫斗志,再也无法聚集他们与高平义军对抗,反而兵败如山倒。

  崔延伯想到撤的另一个原因,却是因为蔡风那凶猛的来势,越过空间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