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菲尔联邦最高法院现在开庭,由威廉·伦斯特首席*官阁下主庭。所有在庭人员请肃静。上帝保佑菲尔合众国与本崇高的法庭,现在庭审开始。”

  一位法官助理当庭宣布庭审开始后,伦斯特作为首席*官,简要介绍了案件的编号,接着就开始双方各三十分钟的言辞辩论环节。

  代表联邦司法部上庭的是李森。

  他看了坐在一旁的林郁和苏珊,接着从容地向九位端坐在扶椅上的*官问好。

  “尊敬的*官阁下,请允许我,联邦司法部副部长李森,代表联邦政府作出以下陈词。”

  “数百万年以来,不管是在东方文化还是在西方文化中,‘婚姻’一词都有其特有的文化内涵和历史含义,但不论是什么文化,其本质都在于——这是一男一女的结合。最初诞生的婚姻出于其最本质也最朴实的需要,那就是繁衍后代。当一个社会中发现男性和女性的结合才能保证自己族群的强大和繁衍,进而积极推进这一仪式时,婚姻的意义才被保存下来并不断向下一代传递。”

  “数百万年的发展证明了,婚姻这种‘一男一女’的结合保证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并进而催生出各种文明和进步,是族群、社会乃至国家存在的基础,这其中的核心包含了‘繁衍’这一主题。几百年前,当宪法的缔造者坐在会议桌上,商定宪法的条款时,没有人会对‘婚姻’这一定义有所怀疑。即便到了现在,在各州法律还没有对这一词汇做出定义的时候,普通人也不会对‘一男一女的结合’这一传统解释有所怀疑。”

  “而在最高法院有关婚姻的所有案件中,也没有任何一例对这一传统有所否定,将其扩大为两个男性的结合,或是两个女性的结合。在以先例作为重要判决依据的联邦司法体制中,上诉方坚持要求最高院承认联邦范围内同性婚姻合法,明显是过于激进且不合情理的。”

  “近几年,民意对同性婚姻合法的诉求确实有所增长,而一些州也相继出了相应法案保证同性伴侣的权益。毫无疑问,这些法案是通过州议会,也即通过立法程序而确定下来的。同样地,《保护婚姻法案》经由联邦议会通过,也是经过正当的立法程序而确定。上诉方想要以宪法中完全没有提及的条款用作攻击《保护婚姻法案》的武器对该法案进行司法审查,既没有条款基础,也没有程序基础。”

  ……

  李森的声音并不怎么具有感染力,但他的演说却很有策略。林郁坐在上诉方的座椅上,看着他滔滔不绝地朝上方的*官们将上诉方的立场辩驳得一无是处。

  李森从一开始就明确了婚姻的定义,将其限制在传统的概念中,这对于伦斯特、布莱克、斯万和苏维*官来说正合他们的心意。

  布莱克*官是纯粹的宪法原旨主义,他认为*官们的任务只是原原本本地阐释宪法的条款,而非在宪法没有规定的地方做多余的添加。在这个案子中,宪法对于婚姻并没有确切的阐释,因此他和其他众位保守派法官一样,认为应该按照最高院的先例,将婚姻的定义限制在传统解释中。

  之后的几段话,分别说明了最高院在以往的先例中并没有任何可以将同性婚姻视为合法的依据,而在本案中需要接受司法审查的《保护婚姻法案》是经由立法程序确定,暗示最高法院在这一点上会有越权的可能性。

  旁边的苏珊似乎察觉到了林郁的走神,疑惑地看了过来。她的脸上很平静,并没有因为李森的话而显出多少悲伤的表情,林郁忽然想起了苏珊在来之前对他说的话。

  “就算这个案子没有办法胜诉,我也没有什么遗憾了,因为它至少能够成为争取同性恋者平权进程中的一步。我也坚信,在不久的将来,同性恋者的婚姻能够被写入法律,受到联邦法律的保护。”